酒文化是中華民族飲食文化的—個重要組成部分。酒是人類古老的食物之一,它的歷史幾乎是與人類文化史一道開始的。自從酒出現之后,作為一種物質文化,酒的形態多種多樣,其發展歷程與經濟發展史同步,而酒又不僅僅是一種食物,它還具有精神文化價值。作為一種精神文化它體現在社會政治生活、文學藝術乃至人的人生態度、審美情趣等諸多方面。
在純糧白酒的釀造過程中,會有原酒和基酒的說法,原酒和基酒的區別其實說到底就是一個數學上的關系——包含于被包含。
瀘州原酒
原酒是指以糧谷為原料,用大曲、小曲或麩曲及酒母等作為糖化發酵劑,經蒸煮、糖化、發酵、蒸餾而制成,未添加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、呈味物質,可作為基礎酒和調味酒使用的白酒。該標準定義,不同香型的原酒要符合所屬香型和工藝應有的感官特點,滿足作為基酒和調味酒使用的要求。
瀘州基酒
基酒則是指就是基礎酒,是度數較高沒有進行過任何勾兌的原始酒液。是瓶裝白酒的主要用酒。我們平時所說的基酒,其實也就是基礎酒,它是半成品,原料,在釀酒的時候發酵出來的酒直接生產成品酒。從概念上聽起來這兩者似乎毫無差別。但是實際上就醬香型白酒來說,兩者之間還是不同的。首先基酒是需要經過一至三年儲存之后進行勾兌成成品酒。